学校足球赛事方案(通用1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足球赛事方案(通用1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足球赛事方案(通用18篇)1一、主办单位:丹徒区教育局、丹徒区文广体育局
二、参赛单位:全区各中小学校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小学和初中:20xx年8月中下旬,镇江市xx中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高中:主客场
四、比赛组别
1.小学男子组(10支):丹徒实验学校、三山小学、辛丰小学、业世实验学校、黄墟小学、高桥小学、江心实验、支显宗学校、西麓小学、宝堰实小
小学女子组(8支):丹徒实验学校、高资小学、上会小学、荣炳小学、业世实验学校、西麓小学、石马小学、支显宗学校
初中男子组(9支):宝堰中学、xx中学、冷遹中学、支显宗学校、上会中学、荣炳中学、石马中学、辛丰中学、高桥中学
中学女子组(5支):三山中学、xx中学、冷遹中学、支显宗学校、高资中学
高中男子组(2支):省大港中学、丹徒高级中学
五、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籍学生。
2.入选省、市足球队的学生,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确认,方可回原学籍所在学校比赛,占报名名额。
3.学校对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报名表加盖体检医疗单位公章,方可参赛。
六、报名和报到
1.各队报名人数
小学组:领队1人(必须是校级领导)、教练1-2人、校医1人、运动员10人
初中组:领队1人(必须是校级领导)、教练1-2人、校医1人、运动员12人
高中组:领队1人(必须是校级领导)、教练1-2人、校医1人、运动员16人
2.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加盖所代表单位和体检医疗单位公章,于20xx年7月18日前到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
3.报名时必须出示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籍卡,否则不予报名。
4.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投保一定数额的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每名运动员的保单复印件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5.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原则上不得替换,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七、竞赛办法
1.小学男子组比赛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采取分组循环,将10支队伍分成2组单循环比赛,各组前三名,进入第二阶段。分组循环阶段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办法先后次序决定名次:A相互间比赛的胜负;B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C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D红牌数量;E、黄牌数量;F抽签。
第二阶段(淘汰赛):采取交叉淘汰赛。各组前二名进入交叉淘汰赛,一场定胜负,全场比赛踢成平局,将发点球决定胜负。比赛对是A1-B2、A2-B1,胜者进入决赛,负者争夺三、四名。各组第三名(A3-B3)直接争夺第五、六名。冠亚军决赛打平先进行加时赛,上下半时各加时5分钟,中间不休息。加时赛打平则直接进行球点球决出胜负,其他名次赛打平则发点球决定胜负。
2.小学女子和初中男子组比赛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采取分组循环,将队伍分成2组单循环比赛,各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分组循环阶段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办法先后次序决定名次:A相互间比赛的胜负;B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C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D红牌数量;E、黄牌数量;F抽签。
第二阶段(淘汰赛):采取交叉淘汰赛。各组前二名进入交叉淘汰赛,一场定胜负,全场比赛踢成平局,将发点球决定胜负。比赛对是A1-B2、A2-B1,胜者进入决赛,负者争夺三、四名。冠亚军决赛打平先进行加时赛,小学上下半时各加时5分钟,初中上下半时各加时10分钟,中间不休息。加时赛打平则直接进行球点球决出胜负。
3.初中女子组比赛
采取单循环比赛制,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在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办法先后次序决定名次:A相互间比赛的胜负;B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C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D红牌数量;E、黄牌数量;F抽签。
4.高中男子组比赛
采取主客场赛制,两支球队在双方的主场各进行一次比赛,最后由双方的总进球数决定比赛的胜负。如总进球数相等,按下列办法先后次序决定名次:A客场进球数;B安排加时赛,上下半时各加时10分钟,中间不休息;C安排点球。
八、竞赛规则
1.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比赛场地必须是标准天然足球场或被认可的人工草皮足球场。
2.小学组比赛为5人制,比赛时间为全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用4号球。初中组比赛为8人制,比赛时间为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用5号球。高中组比赛为11人制,比赛时间为全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用5号球。
3.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没有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罚球点球决定胜负时不得换人。
4.比赛时需查验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上场比赛。
5.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位置不限,比赛可穿带胶钉的胶鞋,队员上场统一佩戴护腿板。
6.各队需备有两套颜色深浅不同的比赛服装,上衣前后要有明显号码,守门员衣服颜色必须与其它队员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自备袖标。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两套衣服号码与报名单上的号码一致,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守门员号码不得使用“0”号。
7.如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3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8.红黄牌。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在一场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则取消下一场比赛参赛资格。
9.每场比赛各参赛队需按规定的时间上场比赛,若有意延误开球时间(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视为不正当行为,大会将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相应处罚。
九、奖惩
1.无故不组队参赛的学校将在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中扣5分。
2.凡是经资格审查认定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取消该队名次、成绩,由后面的队依次递升。
3.运动员在比赛中凡有 ……此处隐藏21805个字……分,负一场得0分。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办法决出名次。
(1)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净胜球、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上述各项仍相等,则依次按照各自在小组单循环所有比赛场次中的净胜球、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3)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每组录取前三名。
第一名给予总冠军奖杯奖励(流动奖杯),前三名运动员给予奖状和一定物质奖励。
2、表现优异的运动员可选拨至校队。
十、比赛监督、裁判长及裁判员
1、裁判长:周涛
裁判员:周涛、张天昊,邢永照,孙海燕
2、裁判员自备服装和鞋袜。
十一、青少年足球联赛,将每半年举办一届。
十二、此文件必须转发至各班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文明竞赛队评分标准
学校足球赛事方案(通用18篇)19具体要求:
1、各部门统一协调,保证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所场地及器材等条件;
2、学校专职体育教师根据情况对其他体育教师进行培训指导;
3、在校学生每周应不少于3小时足球活动时间,全校保证不少于4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放寒暑假时体育教师不少于一半的时间在学校里进行足球训练。
4、将足球教学内容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保证每周一节的体育课为足球教学。
5、利用大课间和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组织三至五年级学生开展校园足球比赛,三至四年级为中段足球比赛,五至六年级为高段足球比赛,各段比赛每年保证不少于4场比赛。
6、各班班主任负责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工作。
7、体育活动课教师将足球教学作为首选内容。
学校足球赛事方案(通用18篇)20为了推动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部门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要从全局的高度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创造必要条件,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联合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邮编:100061
电话:xxx
联系人:冯剑明陆煜
(二)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并于4月28日前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各地体育部门负责竞赛组织,专业技术训练与指导。
(二)各地方教育部门负责师资培训,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负责组队参加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负责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及注册管理;负责制定校园足球教学大纲和教材。体育部门要给予密切配合。
(三)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学生体育联合秘书处负责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五、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组织方案
(一)小学和初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各选择不少于60所小学和30所初中;13个中国足球协会市级会员协会城市(武汉、成都、沈阳、大连、长春、青岛、深圳、西安、南京、延边、广州、厦门、昆明)和淄博市(足球发源地)各选择不少于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22省和5个自治区(河北、山东、山西、河南、辽宁、湖北、吉林、湖南、黑龙江、广东、江苏、海南、浙江、四川、安徽、贵州、福建、云南、江西、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广西、内蒙古、西藏)各推荐一个城市选择不少于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
(二)高中和大学:在现有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组织的全国高中联赛和全国大学联赛基础上,补充完善。
六、小学和初中选择开展学校的基本条件
(一)优先考虑足球传统学校;
(二)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场地条件的学校;
(三)有多年开展学校足球活动基础的学校。
七、对开展学校的要求
(一)必须由主管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并设立专门机构;
(二)必须完善专门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条件;
(三)要求组织足球训练的教师(教练)参加相关培训;
(四)学校体育课应加大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中的比例,在校学生每周应有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保证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五)学校必须组织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比赛。
八、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国家体育总局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
2、各地原则上按不少于1:1的比例匹配相应的资金;
3、通过多渠道开发的市场资源;
4、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资助。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练(教师)和裁判员的培训、扶持基层单位场地建设、宣传推广、办事机构工作运行、评估和奖励等。
九、协作和鼓励措施
(一)积极与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协作,共同推动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丰富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二)鼓励在指定开展学校数量的基础上,酌情扩大规模。
(三)对非布局的城市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成绩突出的,同样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四)鼓励政策
1、凡参加校园足球活动教师培训班的体育教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按相应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2、获得亚足联和中国足协颁发的A、B、C、D级足球教练员证书的教师,在评定职称时可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3、各级体育部门要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纳入体育竞赛等级运动员评定计划。
(五)奖励政策
为了鼓励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积极性,针对足球活动开展的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建立奖励办法。采取挂牌、命名、表彰及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体育、教育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十、本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由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适时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