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时间:2024-02-20 17:36:33
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发挥应急救灾物资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应对突发疫情防控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工作中提供强有力支持,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预案编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xx〕18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应急物资调配使用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xx〕21号)《宁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甬防办〔20xx〕99号)《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引》(甬防办〔20xx〕4号)《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甬减灾〔20xx〕9号)要求,以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应急物资保障储运体系,提高救灾物资调运中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为目标,制定本预案。

二、响应程序

本预案应急响应,结合疫情防控发展态势和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情况,并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的指令,本市范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出现短缺时,在市减灾办的指令下启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健全制度,科学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是应急管理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减灾办日常管理工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提供制度性保障,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应急响应保障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调拨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人及调拨权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常备不懈,依法规范。及时做好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及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非医疗应急救灾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四、组织保障

在市减灾办领导下,成立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保障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指挥中心、协调处、防汛处、火灾防治处、地质地震救援处、信息中心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处室相关人员为联络员。保障工作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由应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担。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议事机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调拨使用工作,以及相关方面人员、运力、财力保障。

(一)保障工作组职责:

1、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2、提出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调动、严重紧缺物资的计划采购、物资使用和回收管理等重大处置措施;

3、协调发改委、财政、交通、公安、商务等相关部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计划采购、运力保障和物资供应工作;

4、提出对外新闻发布方案;

5、提出其他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

1、执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决定,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保障工作落实;

2、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发布工作;

3、检查督导相关物资储备部门和物资使用管理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4、对应急救灾物资的调动、使用效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完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联络员:

五、应急物资准备

(一)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提前做好应急救灾物资清查,协调市发改委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协调交通、公安、商务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和供应。精准做好账篷、棉大衣、应急生活包、行军(折叠)床等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的统筹调度,最大限度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统计汇总各区县(市)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储备物资盘查、清点,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

(二)加强社会力量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充分利用各超市经营库存,进一步整合物资储备。对本市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市外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本市外调入所需物资。

(三)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利用省减灾救灾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做好物资储备数据库的维护工作,并根据应急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等,切实保障所需应急储备物资的及时供应。

六、响应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监测。建立应急救灾物资监测机制,各区县(市)、乡镇(街道)作为监测点,加强对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监控,收集供求信息,分析预测需情,并及时向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应急救灾物资保障重点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采样点、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等功能区,以及一线执勤人员及医务人员需要。

(二)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调拨配送。本预案启动后,保障工作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物资储备信息网的通畅。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

(三)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应急救灾物资调拨严格按照《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调拨使用规程(试行)》相关规定逐级申请,首先使用本级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在本级物资全部使用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时,申请调拨上一级物资,并及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协商,有针对性进行紧急采购,跟进补充紧缺物资。紧急情况下,根据疫情重点地区的需求,及时统筹调度下一级应急救灾物资进行调拨支援。及时掌握使用动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回收管理,严禁救灾物资损坏、流失。

(四)应急救灾物资响应要求。在接到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指令后,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准确及时地将救灾物资安全运送到灾区。确保调出物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确保足额调出救灾物资,市内调运在4小时内送达受灾地,市外调运12小时送达。

保障工作组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工作纪律要求,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减灾办的统一安排下,不得以任何理由 ……此处隐藏32940个字……确保12小时内随时启动),同时按照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运力征调程序,指导各应急物资运输单位合理安排运输计划、运输路线和中转接驳方式,保障应急物资在中转站及时中转运输。

三、职责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强化舆论引导,针对局部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通过权威媒体、新媒体及时发布一系列信息,介绍生活必需品保供情况,增强群众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2.市发改委:牵头协调调度生活必需品需求动态和生产、运输、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等综合情况,及时汇总整理上报。每日组织人员深入城区农贸市场、商超开展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加强电力、油气等能源供应运行态势监测,督促电力、油气等能源企业做好供应保障。

3.市工信局:负责加强对食用盐、糖的生产及供应的调度管理,督促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企业组织生产,每日报送食用盐市场供求情况。

4.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畅通,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绿色通道。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疫情防控保障安排生活必需品等相关专项资金。

6.市住建局:负责燃气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城镇天然气的保障供应及应急储备,做好居民生活燃气供应和安全供水保障,每日报送供水、供气情况。

7.市交通局:负责积极协调处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辖区内封闭封控区域生产生活资料运输实行通行证管理,确保畅通有效;做好应急运输中转站运行管理工作。

8.市农粮局:负责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的监测,制定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应急预案,指导农产品应急加工生产,保障主要粮食产品、“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协助做好主要农产品应急调运相关工作。每日报送肉类、鸡蛋、蔬菜市场供求情况。

9.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负责政策性粮油供应管理,发挥地方粮油储备功能,强化应急保障供应网络管理,指导做好粮油市场供应,督促粮油生产企业组织生产。每日报送粮食、食用油市场供求情况。

10.市商务局: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调控,及时掌握市场供需状况,强化成品油市场供应及库存的监督管理。督促、协调抓好应急生活必需品市场投放,及时组织市场短缺且市内无法生产的生活必需品的采购,保障市场供给。负责协调城区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做好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每日报送面条、糖、方便面市场供求情况。

11.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农粮局确定救灾粮食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报请市政府下达动用指令。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督检查,打击以次充好、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纪行为。

13.市卫健委:负责指导生活必需品保供单位(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4.市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电力的安全运行调度和供应保障工作,并做好相关统计报表工作。制定应对疫情保障供电应急方案。

1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并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应急预案,做好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实行社区配给制度,积极协调相关零售和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多样式的网上采购,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充分保障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需求,稳定隔离人员情绪。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给予必要支持。

(二)强化统筹协调。围绕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流通和市场价格稳定等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保障策略。

(三)形成工作合力。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会商,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及联络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保障组将视情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

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9

为科学规范、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肺炎疫情,及时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安徽省应对新冠肺炎局部疫情工作预案》,结合委(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发挥领导作用,狠抓职责落实,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输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平稳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协同应对”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科学施策,果断处置,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三、应急准备措施

(一)人员防控

1、引导工作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一人一码”上下班扫码制度。

2、减少市外、省外出行,因公外出人员,外出前填写相关记录,到达外出单位,要严格遵守对方单位管理条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外来办事人员要严格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同时做好信息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尚不满14天的人员,禁止进入单位。

(二)场所防控

1、办公场所内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按照“非必办,不举办”原则,减少会议室使用,建议采用远程视频、电视电话召开会议;若确需集中开会的,参加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会后对会议室进行消毒。

3、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定期对公办室、会议室、茶水间、楼道、门把手、走廊等进行消毒,并在卫生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等,倡导单位人员养成勤洗手的良好习惯。

4、做好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并设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

(三)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1、春节前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全面摸排重点企业连续生产和春节后开(复)工情况,提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强力保障项目建设,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按月组织贯彻“六稳”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推进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

3、发挥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机制作用,强化协调调度,确保市场正常供应,价格不出现大幅波动。全面启动运营农副产品平价店。

(四)综合协调

1、做好监测,制定值班值守表,值班人员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2、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积极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防护手套、酒精、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疫物资。

3、通过微信公众号、职工群等各种渠道向单位全体人员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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